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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是共产党员的责任

发布日期:2018-07-20 12:29 点击次数: 发布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加强学习,是我们做好各方面工作的客观需要。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学习,始终把学习作为一项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任务来抓。中国共产党成长壮大的过程,就是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并结合中国特色解决实际问题,领导人民不断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

当前,面对纪检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了很多难题亟待破解,不少纪检监察干部有“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的本领恐慌。新征程新挑战,不学习不行,不深入学习更不行。毛泽东同志提出把学习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的一项任务的要求,陈云同志“学习是共产党员的责任”的表述,都是意味深长的告诫——要把学习提高到政治站位、是一项政治任务的高度去认识。

加强学习,首先要树立自觉学习的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自觉用科学正确的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有的同志对学习没有足够的重视,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就不学,或者为了完成任务而学习,思想上消极懈怠。如果学习不够,那么面对复杂的任务和严峻的挑战,就无法清醒、全面、科学精准地把握中央精神和对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就会影响工作实际成效,影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主动学习、带头学习,真正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加强学习,不能走形式。荀子《劝学》中有句话:“君子之学也,入乎耳,着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端而言,蝡而动,一可以为法则。”其对于学习的要求,就是要听在耳里,学在心里,体现在一举一动中,并且能示范于他人。也就是说,学习是把从外界获取的知识转化为内心的感悟,从而使自身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并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学懂才能弄通,弄通才能做实。这就意味着学习不能浅尝辄止,也不能零零碎碎或者大而化之。学而不思则罔,要边学习边深入思考,既要学原文、学原著、学原理,学无遗漏,掌握全部,又要从中总结、思考、领悟其中的精髓、要义,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加强学习,要坚持带着问题去学。当前,部分基层纪委监委在工作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印证了“学不好就干不好”这一浅显的道理。如,有的对党中央精神把握不准,对中央纪委重要工作部署理解和执行不到位;有的法治思维不够,依纪依法工作意识不强;有的工作手段单一匮乏、方法简单粗糙,缺少化解矛盾、解决难题的真本领。究其原因,主观因素上还是学习不深不透、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没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要想深和透,必须认识自己在学习上到底在哪些方面存在不足,在工作实践中哪些是亟待弥补的短板。分析病灶,才能对症下药。不论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是学习贯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对于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的学思践悟,唯有对照“问题清单”,逐项研究、反复琢磨,才能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哪里有缺陷就补哪里,哪里不会不懂就下力气吃透哪里,方能体会到在学习中站稳立场、找准方向,找到方法和答案的乐趣。

加强学习,最终要学以致用。“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科学的理论体系,是我们破解复杂问题的“钥匙”,如何运用这把“钥匙”开好自己的“锁”,靠的是自己紧密联系实际、联系实践、结合自身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到的知识和本领运用到如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如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如何加强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如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去。这才是我们常说的,学习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用结合,知行合一。

学无止境,学不可以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习上深下功夫、长下功夫,精读精通、长学长用,从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向党和人民交出“高分”答卷。(聂新鑫)